一、一般規(guī)定
1、腳手架搭設步距不應超過2米;
2、腳手架的豎向斜桿不應采用鋼管扣件;
3、當標準型B型立桿荷載設計值大于40KN,或重型Z型立桿荷載設計值大于65KN時,腳手架頂層步距應比標準步距縮小0.5米,即為1.5米;
二、支撐架
1、支撐架的高寬比宜控制在3以內,如果高寬比大于3的支撐架,應采取與既有結構進行剛性連接等抗傾覆措施;
2、對于標準步距為1.5米的支撐架,應根據(jù):支撐架的搭設高度H、支撐架的型號(B或Z)、立桿軸向力設計值N進行豎向斜桿布置,豎向斜桿的布置按下表進行。
3、當支撐架搭設高度大于16米,頂層步距內,應每跨布置豎向斜桿;
4、支撐架可調托撐伸出頂層水平桿或雙槽托梁中心線的懸臂長度不應超過650mm,且絲桿外露長度不應超過400mm,可調托撐插入立桿或雙槽托梁長度不得小于150mm,按下圖:
5、支撐架可調底座絲桿插入立桿長度不得小于150mm,絲桿外露長度不宜大于300mm,掃地桿的最底層水平桿中心距離可調底座底板不應大于550mm;
6、支撐架搭設高度超過8米、且周圍有既有建筑結構時,應沿高度每間隔4個~6個步距與周圍建成結構進行可靠拉結;
7、水平剪刀撐:沿高度每間隔4個~6個步距設置,并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中鋼管水平剪刀撐的有關規(guī)定。對于1.5米步距的支撐架,當架體《8米時,應在頂部設置水平剪刀撐;當架體》8米時,應沿架體底部、頂部、以及豎向不超過8米的中部,分別設置連續(xù)的水平剪刀撐,水平剪刀撐設置在豎向剪刀撐的斜桿相交的平面設置;根據(jù)《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第6.6.2條,剪刀撐的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6米。同時要求:剪刀撐斜桿與地面傾角45°時最多跨越7根立桿、即6跨、最大寬度不能超過9.0米。剪刀撐斜桿與地面傾角50°時最多跨越6根立桿、即5跨、最大寬度不能超過7.5米。剪刀撐斜桿與地面傾角60°時最多跨越5根立桿、即4跨、最大寬度不能超過6.0米。
8、余詳《建筑施工承插型盤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標準》。